昨日,市政府辦公廳第18期政府公報發布《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》,通報了北京市旅游委的上述職責變化。這意味著,從市旅游局更名為市旅游委之后,歷經四月有余,北京市旅游委的“三定方案”終于出籠。
今后,京城旅游景區、旅行社、旅游飯店的服務質量等級評定,將由行業協會直接“操刀”,旅游主管部門―――市旅游委不再經手。同時,三星級以下(含三星級)旅游飯店的行業管理職責,也從原來的市級旅游主管部門轉至區縣旅游行政機關。
編制變化
局處級編制41名,占38%
對比北京市旅游委的“前身”北京市旅游局,更名后,北京市旅游委的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數量均比北京市旅游局增多。
作為市政府組成部門,北京市旅游委共設有城市形象與市場推介處、旅游消費促進處等13個內設機構,而北京市旅游局的內設機構共計10個。
現在北京市旅游委的行政編制為108名。主任1名,副主任4名;處級領導職數為15正、21副。也就是說,其局處級領導職位數為41名,占比約為38%。
市旅游局此前發布的消息顯示,其行政編制為78名,其中局長1名、副局長4名;處級領導職數12正15副。而事業編制數量,無論是北京市旅游局還是北京市旅游委,均為14名。
職責變化
增加統籌協調職能
上周的“北京市旅游產業發展大會”曾傳出消息:北京市政府將支持有條件的區縣政府,將旅游局升格為旅游委,并納入政府組成部門;與旅游業關系緊密的9個委辦局,將派人擔任市旅游委兼職委員,負責工作對接,統一協調旅游發展工作。
以上預期工作內容在“三定方案”中有所體現。更名后,市旅游委增加兩項職責:統籌北京地區旅游資源規劃、開發、整合、利用的職責;協調推動旅游產業發展的職責,意即強化北京市旅游委對全市旅游資源、旅游產業的統籌、協調職責。
但是,原市旅游局的兩項職責現已自市旅游委劃出:三星級以下(含三星級)旅游飯店的行業管理職責,交給區縣旅游行政管理部門;旅游景區、旅行社、旅游飯店服務質量等級評定職責,交給行業協會。
“符合行政機關職能優化的大趨勢。”對于上述職責變化,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:社會組織能做的,交給社會組織。行政機關該做的是戰略規劃、產業促進和協調。”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