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改委回應鳳凰古城漲價:票價將來一定會降
早報訊 “提高門票價格應舉行聽證”、“提高門票價格應提前六個月公布”、“旅行社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”。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,一項歷時近三十年的立法項目――旅游法昨日獲得通過,并將于10月1日起施行,這是我國首部用于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的法律。
近年來,中國旅游業快速發展,但快速發展不等于健康發展,當前,零負團費、強迫購物現象等嚴重損害著旅游市場發展。尤其是長期來,景區門票“說漲就漲”式的傲慢一直為社會高度關注。
對此,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飛表示,一些常委委員提出應當加以限制,參照價格法有關規定,增加控制景區門票等價格上漲的程序。
據報道,國內小長假期間,不少景區曾發生因游客“爆滿”,造成旅游者大規模滯留的情形。旅游法規定,在旅游者達到景區最大承載量時,景區未公告或未向當地政府報告的,將被責令整改,情節嚴重的,責令停業整頓一個月至六個月。核心游覽項目因故暫停向旅游者開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務的,應當公示并相應減少收費。
為確保規定得到落實,旅游法還規定,景區擅自提高門票或者另行收費項目的價格的,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、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。
對于引發廣泛關注的鳳凰古城漲價事件,發改委社會發展司司長王威昨日回應稱,不應該以有錢沒錢來劃線,希望大家都能領略、都能感受這種杰作,將來一定會逐步地降價或者低票制。
旅游業被人歸納為無煙囪的“工業”、無校舍的“教育”、無廣告的“宣傳”、無會場的“外交”。旅游法是改革開放初期就啟動的立法項目之一,曾被列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國務院立法計劃,國家旅游局會同有關部門當時已起草出草案。但因多方面原因,直至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,旅游法草案才首次被提請審議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