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西旅行社訊 五一假期原本是出游的好時機,然而有些人開開心心出游,結果卻怏怏而歸。云南導游罵人事件想必不少人都看過報道,但有些事情并非我們所見所聞那么簡單。而之所以引起紛爭,歸根結底還是因為低價團的特殊性。若不能根治以“強制購物”、“強制消費”為代表的低價競爭甚至“零團費”、“負團費”旅游市場亂象,類似事件恐怕還將繼續重復上演。
5月1日,一位云南女導游因嫌購物少而大罵游客沒良心、不要臉,被錄下4分43秒的視頻。小長假里,該視頻傳到微信圈后迅速成為焦點,引發各方議論。國家旅游局高度重視,將其列為重大督辦案件。云南省旅委組織執法機構回應及時,國家旅游局認為對此事應依法依規給予嚴肅處罰:⑴吊銷陳春艷導游證,今后不得從事導游業務;⑵對昆明風華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沒收違法所得,并處5萬元罰款,停業整頓6個月;⑶對涉事企業法人、總經理、分管副總經理分別處于2萬元罰款。
隨著事件的進一步發酵,很多鮮為人知的細節逐漸浮出水面。路邊社騰沖分社告訴大家:在旅游之初,郭麗等四人,以每人1元的價格報團參加了昆明~大理~麗江~版納的雙飛旅游購物團;4月12日,當大巴車從麗江返回到昆明,需要進購物店的時候,有部分客人不愿意旅行合同,抵制進店,甚至有客人直指導游陳春麗“黑心”“拿回扣”。為此,陳春麗在車上“大發雷霆”。之后,郭麗四人,以錄制的視頻為要挾,向旅行社投訴。旅行社為息事寧人,對其賠禮道歉,同時進行500元/人的賠償。5月1日,視頻被傳播到了網絡上。
路邊社騰沖分社想請問郭麗幾個問題:
一、你1元錢來云南參加旅游購物團,為什么不履行你的購物義務?
二、即便導游陳春麗言辭激烈,旅行社已經向你道歉,并每人給予你500元的賠償,賠償比例高達1:500。你接受這個條件之后,不花費1元錢游覽了行程,還創造了499元的財富,中國傳統道德之契約精神,你的父母對你可有教養?
三、你明知1元錢參加的是購物團,且占盡便宜后抱財歸家后,又為何于五一黃金周把視頻上傳至網絡上?
“游客的報名費高于成本價,相當于參加了旅游觀光團,報名費低于成本,則相當于參加了購物團。”經營云南旅游專線多年的工作人員說,在旅游產品生產環節,地接旅行社都圍繞價格來設計旅游線路,低價團會包括大量購物店、自費項目等,而且旅游產品的價格越低,對游客的購物要求越高,購物點數量和購物時間都會相應增加。導游則搖身變成了導購,軟磨硬泡,勸說游客購物。她也找到了“導游罵人”的旅游團行程,分析來看,這一旅游產品的價格就是典型的低價團,游客也許只花費了1塊錢就報名了云南游。
游客如何避免遇到臉難看的導游呢?這項工作還需要報名時完成。市旅游局工作人員建議:游客在面對各類產品時,可以讓旅行社工作人員核算成本,逐項介紹出行、住宿、餐飲、娛樂、游覽等項目所需成本,最后,就知道眼前的旅游產品是否低于成本價,是否有購物壓力了。游客如果貪圖便宜,明知道價格遠低于成本,還堅持報名,那就太不理性了。在市場秩序有待改觀的現實之下,記住“一文價錢一文貨”這個道理,才能保護自己的消費權益。





